科研处是学校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学校科研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等任务;科研处也是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科研方针政策,编制全校科学研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实施有关科研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科研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总结交流科研工作经验。

3.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预算、分配和管理,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4.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做好科研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

5.负责各类科研成果奖项申报与管理,做好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积极为国家、地方及行业发展提供服务。

6.负责科研平台等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科研机构开展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规范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8.负责全校科研人员科研业绩奖励和科研统计工作。

9.加强与国家审计署、中央军委审计署和各地审计机关的联系与合作,推进审计智库建设工作。

10.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11.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才引进评价、职称评定、学科建设等工作。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