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技创新决策部署要求,2024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将紧紧围绕我市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重点任务,开展服务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咨询研究,为南京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智力支撑。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主要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以一线调研、数据分析、案例研究等为基础的调查研究和实证研究,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项目。优先支持能为政府制定当前科技创新政策、完善规章制度等提供支撑的研究项目,以及承担过本市政府重大调研课题的研究团队所开展的研究项目。
二、组织方式
本年度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3类,重点项目应围绕本市创新发展重点与难点开展研究,根据指南方向采取竞争性申报立项支持方式。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不作研究方向限定,但研究方向不与重点项目重复;应聚焦科技创新领域,与本市相关的科技创新工作相关;采取自主定题申报,择优立项予以支持方式。重点项目立项数量将结合资金预算确定。未获重点项目立项的,可择优作为一般项目立项支持。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智库咨询类企业及省、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鼓励申报单位联合开展研究,属于联合申报的,申报单位应当与协作单位签订研究合作协议,协议书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2.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研究团队成员相对稳定。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申请青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应未满35周岁(1989-01-01及以后出生)。
3.申报项目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未列明具体调研对象、样本选择依据、案例资料获取途径的,形式审查不予通过。
4.项目研究成果应以专业调研报告、产业发展规划、行业分析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发展解决方案、技术路线图等形式提供。申报单位应同意市科技局公开和使用其获立项支持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四、申报要求
1.由申报单位自行确定研究方向和申报类别。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本次申报。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已连续2年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年度申报。每个指南方向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
2.开展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本年度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无须编制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申报单位作为项目经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申报单位承诺投入研究的自筹经费应予以充分保障。
3.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应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未经申报单位软科学研究归口管理部门同意的项目申报,视为无效。
4.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要求。
5.严格落实科研诚信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在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和数据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有严重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6.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
7.项目获批立项后,原则上在12个月内完成研究。
五、填报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人需先在“宁企通”平台(http://nqt.nanjing.gov.cn/)激活账户并登录,填报申报项目类别相对应的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报账号可实时查询项目申报进度。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南京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填写内容不得出现申报单位、参加单位的名称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内容与标识;第二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得夸大、虚报。第一部分之五“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必须使用框图,仅文字表述无效,上传附件只限于图像文件(*.JPG格式),且文件不大于400KB。第二部分之六“证明材料目录”一栏,只需填写报送材料时所能够提交的纸质文本材料的目录,例如:①合作协议书;②XXX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名称)等等。详细的证明材料提交纸质文本一份,无须网上提交。
3.网上提交申报后,由市科技局政务大厅受理窗口进行申报书形式审查。如未通过,应根据反馈的修改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通过后,方可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正式申报书面材料(请使用word软件打开文件)。立项结果确定后,市科技局将印发立项通知,未获立项的不再另行通知。
4.申报单位不得在网上或线下提交涉密材料,市科技局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保密审查。
六、有关事项
1.请申报人于5月29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电子版申请书(以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代码命名)和申报汇总表交学院汇总后发至科研处邮箱(kyc@nau.edu.cn),科研处将视申报情况开展后续评审工作。
2.请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申请人于6月7日前在“宁企通”平台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
3.申报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平装,一式六份,将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南京市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信息表分别左侧装订(不得使用压条、铁夹或穿孔)。申报纸质材料请于6月12日17:00前报送至科研处307办公室。
科研处项目服务科联系人:林志峰,联系电话:58318290
特此通知。
附件3:2024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