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2-03-31浏览次数:1459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相关奖励申报工作已启动,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名要求

(一)    提名范围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青年科学奖4个奖种。

(二)提名方式

1. 单位提名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属高校需要通过江苏省教育厅统一提名。

2. 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 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 12 31 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 12 31 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 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 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 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提交申报意向表

有意向的申报者,请于202246前填写申报意向表(附件8或附件9)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便后续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二)提名号发放

1.拟通过单位提名的项目,提名号和校验码由科研处发放。

2.拟通过专家或组织提名的人选,请通知提名专家或组织于2022415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切勿错过申请时间,教育部对申请将进行审核。(具体要求见教育部通知正文)

(三)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通用项目于415日后,凭学校科研处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在线填写、提交;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4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请有意向申报者仔细研读教育部通知(见附件1-7)。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的其他事项,待教育厅通知后另行发布。

联系人:周玲;电话:58318296;邮箱:naukyb@163.com

特此通知

 

 

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申报附件.rar

 

                                         科研处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