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发布时间:2021-07-10浏览次数:1647

各有关位:

2021年度江省社科基金目申工作已启将有关事公告如下:

一、指思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以近平新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次全会精神,持解放思想、事求是、与、求真务实持以重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持基研究和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基金示范引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委政府工作大局服繁荣展哲学社会科学服

二、体要求

省社科基金目,要体现鲜明的代特征、问题导向和新意,着力推出有价的研究成果。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学科体系、学体系、话语体系建新,力求具有原性、开拓性和的学思想价用研究要重点关注江苏经济社会展的重大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

《江省社科基金2021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代中国特色社会主思想和省委省政府重大略部署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人可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依据《课题指南》条目申选题,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重点,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人根据研究趣和学术积累申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选题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度等方面同等待。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选择一个主学科申。无是按《课题指南》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科学、严谨范、明,避免引起歧或争

三、申条件

课题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人民共和国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承担实质研究工作;具有中以上(含)专业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重点目申具有副高上(含)专业术职称(职务)。青年目申人年不得超361985630日后出生)。课题组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字确,否则视为违规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一个省社科基金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目的申课题组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目申;在研(2021630日前未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负责人不得申目;已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本批次目。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项目有大关的申请课题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目的系和区,否则视为重复申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多家基金结项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目,成果不合格或被中止、的不得申(自止之日起三年、撤之日起四年内)。

四、类别

类别重点目、一般目、青年目,经费别为8万元、5万元、5万元。类别由申人根据选题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申按照《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金使用管理法》(附件3)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研究限和成果要求

研究一般2-3年,最成果为专著或系列文,须鉴定通后方能出版,定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相关协议策研究根据研究问题迫性和效性,一般2年内完成研究任,最成果研究告,其核心点或重要策建刊登省委宣部《宣工作动态社科基金成果刊》才能结项

六、课题评审

本年度课题采取两轮评审。初评为双向匿名评审,委托省外家网上评审论证》,根据初确定复以会议评审方式行,委托省内各学科域有影响力的评审组评审《申请书》,经评审组投票生建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组审定。目申报评审不收取任何用。

七、申要求及流程

人要按照要求如填写申材料,并保没有知识产权。凡在申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准立即作撤项处理并通

1.7109:00-72316:00

网上申与校内科研系同步申人通省社科基金目网上申行申(网址:http://xmsb.jschina.com.cn)。已注册申人使用号密。新申先注册并科研激活号后方可申。申使用方法详见省社会科学基金目申报评审-手册。申人在线填写基材料后,下请书与活板,离线填写内容保存后上至系,并同步在学校科研系。申须动态跟踪核情况,若有退回修改需根据要求修改并及提交,逾期系将无法受理。

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目仍行限。如申数量超,科研组织额评审。因此,凡在时间内未在两个系同步填数据的目将不入限额评审范畴,并不予

2.纸质材料提交:724日(定,如有化将另行通知)送材料包括:1纸质版《申请书15份(与网上提交的《申请书一致,一律用A3双面印制,中),其中1份原件。(2)《汇总表》(科研系统导1份,加盖部公章。

 

系人:周丹,电话58318290公地点:中和楼307。网上申询电话02558682050,02165963999

 

附件:

附件1课题指南.xlsx

附件2.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用户手册(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3.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版).pdf

 

 

科研处       

202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