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法治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部发布时间:2021-06-08浏览次数:1616

各单位:

江苏省司法厅为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做好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法治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法治科研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现将《项目指南》及受理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立项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十四五”开局之年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面依法治省及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选择具有针对性、实效性,能够形成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选题立项,为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理论支撑。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2.项目申请人(主持人)应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项目主持人以外的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3.项目申请人(主持人)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员的,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项目申请人(主持人)为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法学类社团人员的,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本科以上学历。

4.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少于三人。

三、课题项目

此次招标的项目共12个(具体见附件1)。此外,申请人也可自行提出研究项目,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择优作为资助项目予以立项。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本次申报截止到2021623日。申请人请认真阅读本通知,按照要求填写附件2(申请书),同时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623日下午17:00前将A4纸双面印制的申请书一式6份、系统导出的《申报信息一览表》1(加盖学院公章)统一报送至中和楼307室,电子版发送至kyc@nau.edu.cn,逾期概不受理。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陈云垚,联系电话:58318290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法治科研项目指南.docx

附件2:2021年江苏省司法厅法治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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