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审计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6-03-05浏览次数:10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精准把握全会对“十五五”时期发展作出的顶层设计与战略擘画,学校现组织南京审计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围绕“十五五”时期全国以及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重大问题,着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指南

  1. 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的政策协同路径探究

  2. 十五五时期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实践创新与风险防控研究

  3. 十五五时期财政货币政策加力提效路径与协同治理研究

  4. 人工智能治理的法制体系构建研究

  5. 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的制度体系与能力建设研究

  6. 金融安全治理下央地金融监管协同的激励约束机制与动态绩效评估体系研究

  7. 产业链安全导向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制度优化研究

  8. 经济安全导向下现代化产业体系韧性提升与安全风险治理研究

  9. 经济安全治理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长效机制与财政可持续性研究

  10. 数字经济安全治理下算法治理与法治保障协同研究

  11.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体系创新研究

  12.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赋能国家治理效能现代化的路径探究

  13. 审计监督赋能国家“十五五”规划贯彻落实研究

  14. 国家审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15. 金融强国建设中的资本市场投融资动态平衡与功能健全研究

  16. 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的机制创新与路径优化研究

  17. 全球创新集群引领下区域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研究

  18. 依托重点城市群联动发展推动区域创新链产业链高效协作的路径研究

  19. 区域联动视角下经济大省辐射带动作用与共同富裕实现路径研究

  20. 制度型开放的中国范式创新与全球经贸规则重构研究

  21. 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中“软联通”生成机制及效能测度研究

  22. 高质量发展目标下财会监督创新与企业会计信息治理研究

  23. 国家标准化建设影响企业创新与资源配置的微观机制与效应研究

  24. 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与确权制度创新研究

  25. 数字技术赋能消费新场景的构建机制研究

  26. 江苏全面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研究

  27. 江苏建立健全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研究

  28. 江苏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研究

  29. 江苏推进“投资于人”战略的实践路径与评价测度研究

  30. 江苏数字领域有序开放的实践路径与长效机制研究

  31. 两个大局”“两个结合”视角下人文经济学的出场逻辑与思想溯源研究

  32. 中国传统人文经济思想的传承与新时代话语构建研究

  33. 低空经济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与政策协同机制研究

  34. 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创新与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研究

  35. 低空经济空域管理体制改革与法治保障体系构建研究

三、资助额度

本次研究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2万元。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重点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未承担在研国家级课题的申报人。

五、申报要求

课题由1位负责人牵头申报,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次专项的其他课题。

申请人须按照所列选题申报,可适当修改选题表述但不得大幅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课题论证要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周期均为2年,研究成果必须与课题研究内容高度相关。重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南京审计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25版)》A1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A2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得正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一般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南京审计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2025版)》A3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得副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成果均需标注“南京审计大学‘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字样。

六、申报安排

1.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质量、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申请人及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等进行严格把关。

2.本次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申请书》PDF电子文本(盖章处可使用电子签章);(2)申报材料汇总表(Excel格式)。上述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收集,收集完成后,于46日下班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kyc@nau.edu.cn

科研处项目服务科联系人:陈云垚,联系电话:58318290

特此通知。


附件(详见OA通知):

1. 南京审计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请书

2.申报材料汇总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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