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4-11浏览次数:10

各单位、各部门:

2025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梯队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中青年骨干开展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 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 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 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超过限额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一)重大项目

我校限报12项。除上述限额外,可申报思政重大项目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

(二)一般项目

我校限报18项。除上述限额外,可申报思政专项10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的项目总数不少于40%

四、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人按照申报项目类别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23456),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文档发送给所在单位科研秘书收集。科研秘书收齐后,4 17 日下午 5 时前将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nau.edu.cn,邮件及文件名称请注明“高校哲社项目申报材料。一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重大项目纸质材料提交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责任,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本着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三)项目申请人应对提交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四)项目预期成果指标应明确、合理、规范,不要出现范围性质的考核指标。项目预期成果指标应注重质量,不得虚报数量,否则会影响项目结题验收。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8)。

科研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志峰,025-58318290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重大项目课题申报指南.doc

       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情况说明.docx

       附件8: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x

       附件9: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有关要求.pdf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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