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11-11浏览次数:10

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

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  相关规定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组织工作由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统一安排。各项目主管部门或承担单位将本年度计划结题项目方案统一报基础研究处,基础研究处视情况委托管理规范的项目主管部门或承担单位组织。未经批准,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或主管部门不得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确定项目验收方式、验收专家和时间进度等。

三、结题流程

(一)填写科技报告

请今年到期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于1020前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在线填写科技报告(相关格式见附件1)并提交审核,待科技报告审核部审核通过后,才能继续填写验收申请。

(二)项目结题经费决算

项目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50万以下项目须提交由承担单位财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2);50-100万的项目须提交由承担单位财务处和审计处盖章的项目经费决算表;100万及以上项目须经省科技厅指定的专业会计事务所审计。

(三)验收申请

1)网上申请。项目负责人在完成科技报告后,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网上结题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提交省科技厅即可下载打印,无需等待科技厅网上审核。

2)提交纸质验收申请材料。请项目负责人1028前将《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1份(见附件3,夹到一起暂时不装订,待结题通过后与专家意见一起装订)交至科研处项目服务科(中和楼307),纸质材料通过审核后网上审核才通过。验收专家名单由省科技厅确定,项目负责人可以提供验收专家建议名单。请项目负责人一并提交《结题验收方案》和《验收委员会建议名单》(5位同领域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不能为项目承担单位和参加单位人员,且相同单位不能有两位专家参加)。

(四)组织验收

验收申请获批后,项目负责人从系统中打印专家意见空白表格,交由专家填写专家意见并由专家签字。待专家意见表收齐后,项目负责人于1112前将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验收材料《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合订本(含专家组签名表和专家验收意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至科研处项目服务科。

(五)网上申请验收证书

验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将专家签名表和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扫描后在系统中上传,验收证书申请网上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后下载电子证书自行打印。

科研处项目服务科联系人:林志峰,联系电话:58318290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科技报告格式模板.doc

附件2: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docx

附件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doc

附件4: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封面.doc

附件5: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目录模板.doc

附件6:研发工作总结模板.docx

附件7:验收委员会建议名单.doc

附件8:验收意见参考格式.doc

附件9: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方案.doc

附件10:2024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清单.xlsx

 

 

科研处

202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