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23年)参评作品的函》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审核推荐、学校审核等程序,拟推荐参评“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23年)”成果9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12月2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推荐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58318296。
特此公示。
附件: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23年)拟推荐参评成果一览表.xls
科研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