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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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中检原则

以精简项目过程检查为原则,实施周期在3年及以下的一般项目,以依托学校自我管理为主,不进行中检,不影响项目结项;实施周期在3年以上的(或延期至3年以上的)一般项目,在立项后第4年进行中检。中检结果不影响项目结项,但无故不参加中检者,不予结项。项目责任人应重视中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研究计划。

2. 中检内容

项目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产出情况。

3. 中检方式

中检工作采取线上集中受理的方式,各相关项目负责人通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网址:https://sinoss.moe.edu.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在线开展填报和审核工作。

4. 中检范围及时间

2021年中检范围为:2017年立项且在2021年中检工作开始前尚未完成结项验收的一般项目。

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在202193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完成2021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注意时限,尽快完成,无故不参加者,将不予结项。

联系人:陈云垚、周丹,联系电话:58318290

特此通知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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