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围绕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列出一批重大项目选题,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教育部直属高校,省级以上(含)党校、社科院、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社科研究机构。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学理支撑。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次重大项目招标共确定105个课题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原则上确立1至2项中标课题;资助经费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每项60-80万元。
五、投标资格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件4),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体现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特别是子课题设计不能大而全,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
2.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4.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0年11月制,附件1)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七、投标纪律要求
1.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3.投标者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社科工作办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具体事项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2020年11月25日前,学院有针对性地组织动员,了解学院教师申报意向,并汇总提交拟申报信息(含投标人姓名+选题编号+子课题负责人姓名),以便科研部根据申报意向做好申报流程化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2.2020年12月25日前,投标人登录校内科研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投标书》。12月30日前,科研部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重大项目申报专家论证会。
3.2021年1月4日前,投标人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如有)对《投标书》进行修改定稿,并在校内科研系统中上传定稿后的电子版《投标书》,学院进行形式审核。
4.经学院、科研部审核确认无误后,投标人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填报。平台地址:https://xm.npopss-cn.gov.cn。
平台于2020年12月25日开放,此后投标人进行注册申请(已有账户的无需申请)和信息填报,2021年1月8日平台关闭,逾期不可填报。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参见用户手册(附件3),或咨询平台技术支持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5.2021年1月8日前,投标人完成平台填报,并报送《汇总表》(附件2)和《投标书》电子版至310167@nau.edu.cn。纸质版《投标书》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交至中和楼307办公室(合作单位可暂不盖章)。
附件1: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2: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南京审计大学XX学院).xls
附件3: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申报用户手册.doc
附件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研究方向.docx
科研部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