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国家基金委将于2021年初启动对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预计下次收回范围是2017年度结题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结余资金,请各负责人提前做好资金使用,避免到期被收回。具体收款流程和要求待基金委正式通知后另行发布。
请各有关二级学院(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快结余资金执行进度,提高结余资金的使用效益,届时仍有结余的将全额退回国家基金委。
注意事项: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剩余经费认定均以实际支出为准,各类暂付款、预借款不为实际支出,需全额退回;
2、每年12月中下旬为学校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时间,期间暂停报账,请合理安排经费报账时间,务必于暂停报账前完成报销手续。
不明事宜请联系科研部。
科研部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