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南审文库”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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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审计大学南审文库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坚持特色办学之路,形成南审品牌,进一步增强科研实力,支撑学科发展,提高南审的学术影响力,依据《南京审计大学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特制定南审文库项目(以下简称南审文库)资助管理办法。

第二条  南审文库主要覆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三大学科门类,重点资助审计会计金融等相关专业项目针对学术著作、学术著作的译著给予资助出版。

  坚持公平公正、双向匿名、宁缺毋滥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出版社遴选、入选公示等环节,确定入选南审文库的成果。

二、申报立项

第四条  申报南审文库的条件:

1. 校在职在岗教师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2. 所申报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且具有原创性或较高应用价值,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3. 所申报成果须是研究领域的学术著作学术著作的译著,已经完成或已基本完成(完成率达到80%以上)的书稿且尚未出版。

4. 不得申报的成果:(1)存在知识产权争议2)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3已立项资助项目学校已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配套支持的已得到过其他出版资助4)成果内容与已出版著作存在10%以上的重复5)编著、论文集、教材、工具书、研究报告等形式的成果以及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不予资助

第五条  “南审文库每年评审一次,根据需要确定资助数量和经费额度。

第六条  每部著作原则上不低于18万字。申请人是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享有著作权。每一名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成果。

第七条  具体申报和评审程序:

1. 科研部负责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申请资助的作者(合作申报为第一申报人)须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与申请资助的完整书稿一起提交科研部。

2. 申请资助的著作须有两名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意见须客观、公正,着重指出在同类著作中的研究水平以及是否具有出版价值,是否可以列为资助项目等。

3. 科研部组织专家对申请资助的书稿进行审读。审读专家须是相应专业领域的专家,且不能是同一申请书稿的推荐者。审读书稿实行双向匿名制。

4. 校学术委员会根据本办法,综合审议作者的申请表、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意见和专家审读意见,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依照当年出版资助额度确定资助项目。

5. 获得资助资格的书稿,由科研部统一汇总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并书面转告申请人,申请人进一步加工完善后送科研部。

、资助出版

 资助经费用于补助获准资助的著作出版,由财务部统一划拨。

南审文库由科研部联系出版社,一般选择省级以上出版社,其中专业性较强的书稿选择国家级专业出版社。

第十条入选南审文库成果,以统一标识、统一版式、统一装帧的方式出版,并在成果显著位置注明南审文库字样。

第十 获准资助项目原则上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出版。资助期间,若发生作者因私出国、调离学校以及发生待出版的著作权纠纷等情况,资助行为自动停止。

第十 出版后,著作者须提供样书送科研部备阅。

、附则

第十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由科研部负责解释。